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蔡家湖镇,隶属于新疆五家渠市,镇政府设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〇三团团部。蔡家湖镇是继农八师石河子市北泉镇、五家渠市梧桐镇之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第三个建制镇,也是师市设立的第二个建制镇。蔡家湖镇自公安干渠一〇一团与一〇三团交汇点向北沿公安干渠、邓家大沟至东经87°22′35″、北纬44°33′12″沿干沟到一〇三团12连与13连北侧、青草岭、黄家梁子至五家渠、昌吉、米东三市区交汇点沿老龙河向南至猛进干渠九支排向西至起始点闭合。区域总面积330.53平方公里。享有“中国甜瓜之乡”美誉的一〇三团,地处新疆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南缘,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郊70公里,五家渠市北郊30公里。土地总面积达64.5万亩,年均种植面积12万亩,主要生产甜瓜、棉花、小麦、酱用番茄等,是师市重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总人口1.8万人。团属辖区现有沙漠面积56万亩,荒漠植林37万亩,多种野生动物、飞禽达20余种,原始野生梧桐、梭梭、红柳广布沙丘,腹地湖泊零星点缀,水草丰茂。沙漠景观绮丽壮观,适宜旅游探险。建有黄家梁子水库,蓄水1000万m3。